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2021年德阳“英才计划”
科技卓越人才和科技菁英项目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德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德阳“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德市人才〔2021〕15号)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科技卓越人才项目(德创英才引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科知发〔2018〕144号)、《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科技菁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科知发〔2018〕145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德阳“英才计划”德阳科技卓越人才和德阳科技菁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拟遴选支持德阳“英才计划”人才共计45名,其中科技卓越人才25名、科技菁英20名。
二、申报范围
德阳辖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和全职科学技术人才(含中央在德单位)及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卓越人才
科技卓越人才分为创新卓越人才、创业卓越人才和科技服务卓越人才三类。
1.创新卓越人才
⑴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②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紧扣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
④科学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⑤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2021年10月18日,下同);
⑥在德阳辖区企事业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并签订有劳动合同。
⑵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项目;
②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德阳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③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的主研人员(排名前三);
④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2.创业卓越人才
⑴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⑵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⑷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紧扣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
⑸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⑹创办的企业在德阳辖区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科技服务卓越人才
⑴在我市的科技服务机构工作一年以上,专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情报、专利运营等科技服务工作。该服务机构服务于我市企事业并已产生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营业务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或服务我市企事业10家以上。
⑵科技服务人才应具有专利代理人、注册会计师、技术经纪人、律师等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
(二)科技菁英
1.基本条件:
⑴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⑵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⑷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紧扣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
⑸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⑹在德阳辖区企事业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并签订有劳动合同。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近三年内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项目;
⑵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德阳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⑶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的主研人员(排名前五);
⑷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不能获得地方人才支持计划,本地区同层级人才计划支持期间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国家级人才计划、省“人才计划”、德阳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德阳“英才计划”项目。
(二)德阳“英才计划”科技卓越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科技菁英项目,科技菁英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科技卓越人才,入选后资助金按标准补足差额。
(三)已在德阳工作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德阳“英才计划”。
(四)同一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
五、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登录http://kjj.deyang.gov.cn/(德阳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表,按要求填报。
(二)《申报书》与附件均用A4纸使用双面打印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本级科技主管部门。
(三)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材料单独打印不装订。
(四)附件资料包括:
1.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务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
2.主要业绩或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成果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或科技服务执业资格证明材料。
3.其它能佐证个人业绩或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提供最近1年)。
5.单位营业执照和经审计的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
6.申报创新卓越人才和科技菁英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申报创业卓越人才需提供股份证明;申报科技服务人才需提供个人(单位)业绩和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同时以纸质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申报书》电子文档用word格式,附件用pdf格式。申报表中照片要求为:jpg格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颜色深度为24位真彩色,尺寸358×441像素,分辨率350dpi。
(六)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汇总后,确定本级的推荐人选,于2021年11月22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区(市、县)人才办(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顺 陈怡竹 电话:2305778
邮箱:1556732479@qq.com 569816464@qq.com
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310室(人才科)
附件: 1.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