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省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助力“两稳一保”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发〔2022〕7号),根据《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办法(试行)》(川科规〔2021〕12号)有关要求,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面向各国省高新区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已在科技厅备案且登记注册为法人单位的产业技术研究院。
2.在我市高新区内注册并运营1年以上,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注册时间未满一年,但属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我省特色行业领域急需建设的,可预先受理,一年建设期满复核合格后,给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须满足的条件,详见《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办法(试行)》第二章和第四章第十五条。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与申请表相关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按照属地化管理,由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科技局推荐。
(一)机构申报。申报机构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交一式三份)。
(二)归口推荐。市科技局负责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予以推荐的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与申请表电子文档一并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三)备案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业务处(室)和行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提出评价结果和意见。
(四)结果发布。省科技厅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厅发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8日前
地点: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岷江东路126号。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丁 菲(028-86623442)
杨立言(18280098050)
省科技厅规法处:邹方政(028-86725701)
田相礼(028-86787601)
德阳市科技局:李 果(0838-2507896)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