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来华工作90天以下,含90天)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德阳市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德阳工作,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三)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号)
(四)《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8号)
三、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四)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应当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的,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外国普通人员(C类)
外国普通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四、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在线注册账号
序号 |
提交材料清单 |
纸质/ 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 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信息注册表 |
原件 |
1 |
电子 |
加盖本单位公章 |
授权使用单位外事、人事或依法刻制的冠以法定名称的劳动合同业务专用章的, 需提交公章授权书备案。 |
2 |
合法登记 证明 |
原件 |
1 |
电子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等,已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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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1 |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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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业许可 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电子 |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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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办人 委托书 |
原件 |
1 |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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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用人单位注册信息变更,需提供变更材料,可加盖经授权的外事或人事部门公章。 2. 用人单位办公地址、经济类型等变更,应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函、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3. 申请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的,应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代表证。 4. 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专门服务机构具体办理许可申请、延期、变更、注销、补办业务,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明确受委托单位及具体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并填写受委托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5. 用人单位务必填写单位经营范围、准确填写业务管辖部门所在行政区域并明确所在的区/市/县(需与合法登记证明注册地址相一致);同一用人单位不能申请多个账号。 |
(二)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
序号 |
提交材料清单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 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 |
原件 |
1 份 |
电子 |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 (可复印或传真)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再上传至系统。 |
申请人承诺本人无犯罪记录。 |
2 |
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或邀请单位邀请说明 |
原件 |
1 份 |
电子 |
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并列明所有工作地点和入境次数。 |
用人单位应注明邀请外国人的费用安排,对邀请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对被邀请外国人在华费用支付等进行担保。 |
3 |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
原件 |
1 份 |
电子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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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
原件 |
1 份 |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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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应提交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 类)的证明材料。 |
备注: 1. 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 类)或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的通知》(外专发〔2015 〕176 号)文件规定的,可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随行人员均应填写申请表。 2.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 90 日以下,含 90 日)的,允许在多个用人单位工作, 申请时应填写全部工作地点。 3. 应按准予批准的工作期限工作,不得延期。 4. 持Z 字签证,停留期不超过 30 日的,不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停留期超过 30 日的(含 30 日) 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5. 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 F 字签证,入境后无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6.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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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网上登记注册:用人单位首次使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fuwu.most.gov.cn/lhgzweb/),须注册账号,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经认证成功后方可使用该系统。
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
2.网上预审和受理。受理机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和受理。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机构网上受理后,决定机构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5.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办理总时限:4 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九、数量限制
外国高端人才(A 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 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国人员(C 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四楼204号窗口
(三)网上申请
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fuwu.most.gov.cn/lhgzweb/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8)2507951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0838)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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