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功能区、各牵头职能部门、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根据县委主要领导要求,决定对2020年民营经济十八条政策进行补充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2020年5月7日前在产业功能区和镇(街道)申报(科创通网上同步填报http://xj.cdkjfw.com/),5月7日下午5点前各产业功能区和镇(街道)将纸质盖章申报资料交各牵头职能部门复审,5月8日上午12点前各牵头职能部门将复审后的盖章资料交县财政局复核,5月8日下午5点前由财政局将复核后的盖章申报资料交县民经办。
新津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王利丽,电 话:82522418)